律师解析:
1.公司资金被挪用可能构成
挪用资金罪。
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归个人或借贷给他人,有三种情形应
立案追诉。
2.情形一:
挪用资金超五万,超三个月未还;情形二:
挪用五万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情形三:
挪用三万以上进行非法活动。
3.公司发现资金挪用且符合标准,可向公安机关
报案,由
司法机关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公司发现后进行调查,发现小朱挪用资金达六万元用于个人投资营利活动。公司认为小朱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要求追究其责任,但小朱称自己会尽快归还资金,不应被
追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应予立案追诉。小朱挪用六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属于营利活动,符合立案
追诉标准。
2、小朱虽称会尽快归还资金,但这并不能改变其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事实,其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罪,司法机关应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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