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
认缴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和股东婚姻状况无关。
只要
出资到位,承担范围不受
离婚影响。
2.股东
个人债务:
先判断是否属
夫妻共同债务。
若基于共同意思或用于家庭日常所需,即便离婚双方仍共担;若为一方个人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同时也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后来两人离婚,公司出现
债务问题,小朱认为小丽应共同承担公司债务,而小丽觉得公司债务不应因离婚受影响,自己不应额外担责。此外,小朱在
婚姻存续期间还有一笔个人债务,小朱主张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小丽要一起还,小丽则称这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无偿还义务。
案情分析:1、对于公司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要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公司债务的承担范围不受婚姻状况影响,所以小丽无需因离婚额外承担公司债务。
2、对于小朱的个人债务,需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该
债务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即便离婚,两人仍需共同承担;若为小朱一方个人债务,离婚后小丽无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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