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后孩子随母亲生活,
债务承担分两种情况。
2.
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还。
即便离婚,
债权人能找双方或任一方
追债。
一方还完,可按
离婚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签、一方事后追认的
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
3.一方
个人债务自己还。
像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孩子抚养权不影响债务认定。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
抚养。离婚后债权人找到小朱要求偿还一笔债务,小朱认为这笔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主张是小丽的个人债务。小丽则称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小朱也有偿还责任。双方就该债务的性质及偿还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依据相关规定。若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者是
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那么属于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双方都有清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双方或任意一方偿还,一方承担后可按离婚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2、若该债务是以一方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那么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无偿还义务。孩子
抚养权归属不影响债务的承担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