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网络赌博流水八十多万,可能涉及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
2.若为赌博罪,以营利
聚众赌博或以此为业,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还会
罚金。
3.若为开设赌场罪,一般判五年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八十多万流水常属情节严重。
4.具体
量刑结合嫌疑人作用、
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参与网络赌博活动,在一段时间内赌博流水达到八十多万。警方在侦查网络赌博案件时将其抓获。小朱辩称自己只是参与赌博,不应以开设赌场罪论处,而警方认为其行为疑似开设赌场,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网络赌博流水八十多万,其行为可能涉嫌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若其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则构成赌博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
处罚金。
2、若认定其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流水八十多万通常会被认定情节严重,一般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量刑会结合小朱在
犯罪中的作用、有无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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