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婚后夫妻对
共同债务向
债权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找任一方要全部欠款。
共同债务包括家庭日常开销债,以及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承认的债。
2.即便
夫妻离婚,债权人仍能找双方
追债。
一方还钱后,能按
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3.处理共同债务,夫妻要和债权人积极沟通还款方式与期限。
有
纠纷,债权人可
诉讼,夫妻要积极应对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在
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向小胡借款10万元,并出具
借条。后小朱和小丽感情破裂
离婚。小胡得知他们离婚后,要求小丽偿还全部10万元借款,小丽认为该借款是小朱所借,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此笔借款是小朱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婚内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小胡有权向小丽主张全部债权。
2、即便小朱和小丽已离婚,债权人小胡仍有权就该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
主张权利。若小丽承担了清偿责任,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她可向小朱进行追偿。若双方就还款问题无法
协商一致,小胡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小朱和小丽应积极应对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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