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婚姻负债处理要先分清
债务性质。
2.
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包括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以及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
离婚时先用
共同财产还,不够的话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
3.夫妻一方
个人债务自己承担。
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的债务,且
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
4.处理婚姻负债要
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一笔用于投资生意。后小朱和小丽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
债务处理上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这笔借款是小朱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应属小朱个人债务;而小朱则称这是为了家庭未来生活更好才去投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
案情分析:1、判断债务性质需依据法律规定。若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本案中,小朱虽称借款是为家庭未来,但未得到小丽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若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则应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
2、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为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同时,双方在处理
债务问题时,应注意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债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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