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不满八周岁
未成年人等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做
担保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非纯获利担保,未经同意追认则无效。
国家机关除特定转贷外,不得做保
证人。
学校、幼儿园等公益非营利组织不能当
担保人。
财产恶化、
资不抵债者可能无法担
担保责任。
有重大
违法违规、信用差的,
债权人会谨慎考虑。
案情回顾:小许向债权人借款,找来小胡做担保人。小胡是一所学校的老师,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
法人组织成员。债权人在知晓该情况后,对小胡的担保资格产生质疑,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作为担保人,小胡所在学校属于此类,其担保行为可能无效。
2、债权人有权基于法律规定,对小胡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慎判断,若不符合规定,可拒绝接受其担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