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六个月总额算。
被
扶养人生活费:
依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相应标准计。
未成年算至18岁,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五年算。
死亡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收入标准,20年计算。
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五年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当地司法实践酌情定。
具体
赔偿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定。
案情回顾:小许因意外导致他
人死亡,双方就
赔偿标准产生争议。
家属认为应按照最高标准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小许则觉得部分赔偿过高,不应完全按照家属要求赔付,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丧葬费应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需依据实际标准确定具体数额。
2、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相应地区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且不同年龄段计算方式有别。
3、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标准,结合年龄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有不同递减规则。
4、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由法院依当地司法实践酌情判定。最终赔偿数额由法院综合全案情况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