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产程序里,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繁杂。
债务人欺诈、恶意减财产,要担
赔偿责。
企业董监高违忠实勤勉义务致破产,对
企业债务担相应赔偿责。
管理人未依法尽责致他人受损,需赔偿。
有义务列席
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人员,无故不列席或擅
自离住所地,会被罚款。
隐匿
转移财产妨碍破产程序,可能
犯罪被究
刑责。
案情回顾:小胡所经营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期间发现小胡存在
欺诈行为恶意减少财产。企业
董事小许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致使企业破产。管理人小静未依法勤勉尽责,给
债权人造成损失。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有关人员小丽,经法院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且债务人有关人员小何违反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此外,相关主体还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妨碍破产程序进行的行为。
案情分析:1、小胡因欺诈、恶意减少财产行为,需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2、小许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致使企业破产,应对企业
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小静未依法勤勉尽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4、小丽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小何擅自离开住所地,均可处以罚款。
5、相关主体隐匿、转移财产等妨碍破产程序进行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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