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时,一方为躲债而采取的行为可能无效。
发现对方有转移、
隐匿财产等躲债迹象,可在
离婚诉讼中
申请财产保全。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或判决的
债务承担约定不能对抗
债权人,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共同偿还。
收集
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等
证据,证实对方躲债,
分割财产时法院可少分或不分。
债权人还能提起
撤销权诉讼,撤销不合理
财产分割条款。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起诉离婚,小胡为逃避债务,将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隐匿。小丽发现后,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二人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小胡一人承担,但债权人小许认为此约定不能对抗自己,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小丽
收集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主张小胡逃避债务,应少分或不分财产。小许则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不合理的财产分割条款。
案情分析:1、小胡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2、小丽申请财产保全,可防止财产被恶意转移。
3、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债务承担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4、小丽收集证据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使小胡在分割财产时少分或不分。
5、小许提起撤销权诉讼,若成功,
可撤销不合理财产分割条款保障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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