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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权人是否可做代位析产

时间:2026.02.1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44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特定情形下债权人能代位析产
债务人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提代位析产诉讼
像夫妻恶意串通,不合理分割致债务人无财产偿债,债权人就能请求析产。
但债权人提此诉讼要满足条件,如债权合法有效到期,债务人怠于分割财产等,法院依事实证据审理裁判。

案情回顾:

小李与小丽原是夫妻,在离婚时,双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将大部分财产归小丽所有,致使小李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偿还对小胡的债务。小胡认为小李与小丽恶意串通,通过不合理分割损害其利益,遂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案情分析:

1、若债权人提起代位析产诉讼,需满足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到期,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等条件。
2、本案中,小胡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审理裁判,若查明小李与小丽确系恶意串通损害小胡利益,将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以保障小胡债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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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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