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个人债务精选解答 > 欠条未写债权人姓名是否具有效力

欠条未写债权人姓名是否具有效力

时间:2026.02.18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978人
律师解析:
欠条没写债权人姓名,通常不影响效力。
只要有欠款金额、事由、债务人姓名和日期等要素,就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司法实践中,即便没写债权人姓名,持有人也能主张债权。
可凭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佐证。
为防纠纷,最好写明债权人信息。
若疏忽没写,发现后可与债务人协商补充。
若遭拒,债权人要留存好证据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何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小许给小何出具了欠条,但欠条上未写债权人姓名。之后小何拒绝补充注明债权人信息,小许担心后续产生纠纷,故咨询此类欠条的效力及应对办法。

案情分析:

1、欠条只要具备欠款金额、欠款事由、债务人姓名、欠款日期等基本要素,即便未写债权人姓名,也表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持有欠条的人可主张债权。
2、为避免纠纷,建议欠条中明确债权人信息。若未写,发现后可与债务人协商补充注明,若债务人拒绝,债权人应留存能证明借款事实及自身身份的证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