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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时故意伤害他人该定什么罪名

时间:2026.02.17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003人
律师解析:
抢劫故意伤害他人,按抢劫罪定罪,不另定故意伤害罪
因为抢劫罪含暴力手段,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抢劫中的暴力就涵盖故意伤害,这是抢劫罪加重情节。
抢劫完又故意伤害他人,要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认定罪名量刑关键看伤害行为是否在抢劫过程中。

案情回顾:

小胡在实施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反抗,故意伤害了对方。事后,对于小胡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定抢劫罪,有人则觉得抢劫已完成,后续伤害行为应另定故意伤害罪。

案情分析:

1、根据《刑法》规定,抢劫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不另定故意伤害罪。因为抢劫罪本身包含暴力手段,此暴力涵盖故意伤害行为。
2、若抢劫行为实施完毕后,又出于其他目的故意伤害他人的,则应分别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本案关键在于伤害行为是否发生在抢劫过程中,以此准确认定罪名及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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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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