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时,
夫妻债务处理要分情况。
共同债务用
共同财产还,像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的。
个人债务由欠债方担,比如一方独自筹资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家庭的。
双方能协商就协商,不行就诉至法院,法院依
债务性质等判定,准确界定很关键。
案情回顾:小丽与小许离婚时,对
债务处理产生分歧。小丽称小许曾独自筹资经营,收入未用于家庭生活,该债务应属个人债务由小许承担;小许则认为部分债务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为共同债务。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争议焦点在于债务究竟是
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
案情分析:1、需依据债务形成时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判断是否有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等情况。
2、考量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3、对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经营的债务,看其收入是否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此综合判定债务性质,确定偿债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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