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正常情况下,还款日子没到,
担保人一般不用担责。
担保责任和主
债务履行有关。
主债务履行期没满时,担保人承担一般或连带
保证责任,但债务没到履行期,
债权人不能要求担保人担责。
有特殊情况。
像主合同双方
恶意串通骗担保人
保证,或债权人
欺诈胁迫担保人,担保人不担责。
债权人与
债务人变动主合同履行期,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
保证期间按原合同或法律规定。
是否担责依实际结合合同和法律判断。
案情回顾:小许为他人债务提供
担保,还款日期未到,债权人却要求小许承担担保责任。小许认为还款日期未到,自己不应担责,债权人则称有特殊情况。原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且未经小许书面同意,债权人据此要求小许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还款日期未到,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2、但本案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变动主合同履行期限,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根据规定,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所以具体是否担责,要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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