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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债务要执行共同房产该怎么做

时间:2026.02.15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22人
律师解析:
结论:
一方有债务需执行共同房产时,共同债务起诉夫妻双方后执行共同房产,个人债务则起诉债务人后执行其名下房产份额,执行时要保障配偶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性质决定了执行共同房产的方式。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胜诉申请执行共同房产,法院通常予以支持。
而对于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胜诉后,法院会先对共同房产析产确定债务人份额再执行。
在实践中,夫妻可先协商分割房产,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代为提起析产诉讼
并且在执行过程中,配偶方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若该房产是唯一住房,要按规定为配偶预留必要生活费用和居住空间。
如果在遇到此类债务执行共同房产的问题时,不确定如何处理或者对自身权益保障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欠下债务,债权人要求执行小朱和小丽的共同房产。小朱认为这是自己的个人债务,不应执行全部房产;而债权人则主张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执行整套房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需确定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起诉小朱和小丽,胜诉后申请执行共同房产,法院通常会支持。
2、若为小朱个人债务,债权人可起诉小朱,胜诉后申请执行其名下房产份额。法院执行时会先对共同房产进行析产,确定小朱的份额后再执行。可由小朱和小丽协商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代为提起析产诉讼。同时,执行过程中要保障小丽的合法权益,若该房产是小丽唯一住房,需按规定为其预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居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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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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