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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企业债券金额95万量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2.1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79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变造企业债券金额95万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属于数额巨大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最终量刑由法院结合犯罪情节等因素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变造企业债券金额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本案中变造企业债券金额达95万,已满足数额巨大标准,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不过,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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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技术手段对某企业债券进行变造,将原本价值较小的债券变造为价值95万的企业债券。在交易过程中,小朱的行为被相关部门察觉并查获。小朱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认为自己犯罪情节较轻,希望能从轻处罚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变造企业债券金额50万元以上,小朱变造企业债券金额达95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并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院审判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来量刑,虽然小朱对行为供认不讳,但最终量刑仍需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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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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