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的负债算不算共同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的负债算不算共同债务

时间:2026.02.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6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的负债不一定是共同债务,需结合负债用途、双方意思表示等因素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意味着在判断婚姻存续期间的负债性质时,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分析负债的情况。
如果在处理婚姻债务问题时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小胡借款50万,小胡要求小丽也偿还该笔债务。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因为小朱借款并未告知她,且这笔钱也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小胡则称该借款用于小朱和小丽的共同生意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判断婚姻存续期间的负债是否为共同债务,要依据相关标准。本案中小朱以个人名义借款,未获得小丽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
2、若该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小胡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可认定为共同债务。所以需综合负债用途、双方意思表示等因素来判定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