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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开发药材的补偿款是多少

时间:2026.02.09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969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征地开发药材补偿款无统一固定标准,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药材青苗补偿等,可要求公开方案,补偿不合理可复议或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征地开发药材补偿款金额需依据多种因素确定。
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级行政区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明确。
而青苗补偿标准要结合药材种类、生长阶段、市场价值等进行评估,像刚种植的药材与临近收获期的药材,补偿价值就存在差异。
若对补偿款有疑问,可要求征地部门公开补偿方案;
若觉得补偿不合理,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若大家在征地补偿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某地进行征地开发,小朱的药材地在征收范围内。征地部门给予小朱一笔补偿款,但小朱认为补偿金额过低。他觉得自己种植的药材临近收获期,市场价值高,而征地部门却按照刚种植的药材标准进行青苗补偿。双方就补偿款数额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征地开发药材补偿款没有统一固定标准,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药材青苗补偿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青苗补偿需根据药材种类、生长阶段、市场价值等评估计算。本案中小朱的药材临近收获期,与刚种植的药材补偿价值应不同。
2、若小朱对补偿款有疑问,可要求征地部门公开补偿方案;若认为补偿不合理,他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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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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