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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摩托车撞人,向肇事者索赔如何做

时间:2026.02.0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342人
律师解析:
结论:
遭遇摩托车撞人索赔,可先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确定责任,伤者就医保留资料确定赔偿项目,双方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准备证据向法院起诉,注意三年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确定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伤者就医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资料是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的关键证据。
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是合理合法的赔偿范围。
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若协商不成,受害者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不过,法律规定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这个期限起诉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
如果在索赔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或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骑摩托车将小静撞倒,事故发生后小朱报警并联系了保险公司。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小朱负主要责任。小静伤势较重,被送往医院治疗,她保留好了病历、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票据等资料。随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因小朱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由交警明确双方责任,本案中小朱的做法符合要求。
2、小静作为受害者,在受伤后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资料,以便确定赔偿项目,这是合理合法的维权举措。
3、双方协商不成时,小静可准备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且要注意在三年诉讼时效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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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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