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证明口头约定的利息,可收集视听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提供
证人证言或参考过往交易习惯,但
证据要具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才能被法院采信。
法律解析:
在法律事务里,视听资料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若对方在其中承认利息约定,可作为证明存在利息约定事项的证据。
银行有规律的利息支付记录能从资金往来层面辅助证明利息约定。
证人证言则是借助知晓该约定的第三方出庭作证,为证明增添可信度。
过往双方交易都包含利息支付且此次也如此操作,可通过这种交易习惯间接锁定利息约定事实。
不过一切证据都必须符合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要求,才会被法院认可。
如果在证明口头利息约定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遇到类似的难题,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达成口头
借款协议,小朱
借给小李一笔钱,约定有利息。借款到期后,小李只愿归还本金,否认有利息约定。小朱为证明利息约定,收集了与小李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其中小李承认有利息约定,还准备了银行转账记录,显示小李有规律地支付款项,同时找来了知晓该口头约定的小胡出庭作证,并且指出他们过往交易都有利息支付。
案情分析:1、小朱收集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视听资料,若能证明对方在沟通中承认有利息约定,可作为证明利息约定的证据。
2、银行转账记录中若存在规律的利息支付记录,能够辅助证明利息约定。
3、小胡作为知晓该口头约定的第三方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可增强证明力。
4、过往交易习惯也能起到间接证明作用,若双方之前交易都有利息支付,此次按此操作,可间接证明存在利息约定。但所有证据都需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才会被法院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