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是否认可
欠条,先看出具是否符合授权流程。
若项目经理获明确授权,且内容符合公司意思,公司可能认可。
2.法律上,欠条有公司盖章或有权代表签字,通常视为公司认可,如法定
代表人或章程规定的
高管签字。
3.若项目经理擅自出具,公司能证明非意愿且相对方知晓其无权限,公司可能不认。
相对方需证明构成
表见代理,否则只能找项目经理。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项目经理,小胡是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员。小朱给小胡出具了一张欠条,小胡要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公司认为小朱出具欠条未经公司授权,是其个人行为。小胡则称有理由相信小朱能代表公司。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公司是否认可该欠条,需看欠条出具是否符合公司授权流程。若小朱有公司明确授权且欠条内容符合公司真实意思,公司可能认可。
2、若欠条上有公司盖章或有权代表公司签字的人员签署,一般可认定公司认可,如法定代表人或章程规定的有权高管签字。
3、若小朱未经授权擅自出具,公司能举证该行为非公司意愿且小胡知晓小朱无此权限,公司可能不认可。此时小胡需证明构成表见代理,否则可能只能向小朱个人
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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