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产重整追
讨债权,得赶紧向管理人申报,申报时要带上合同、
借条等能证明债权的东西。
管理人会审查确认申报的债权,要是有异议,在规定时间说清楚理由。
重整计划执行期,按规定方式和比例受偿,执行完没还清的,之后不再清偿。
重整失败转
清算,债权按破产费用、共益
债务等顺序受偿,要留意程序进展,依法维护债权。
案情回顾:小许对某公司享有债权,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小许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了详实的合同作为债权
证据。管理人对其申报债权进行审查后,小许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了异议并说明理由。之后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小许按规定方式和比例受偿,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其债权未获足额清偿,产生了未受偿部分。
案情分析:1、小许在破产重整时及时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据,符合程序要求。
2、对管理人审查结果有异议时,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保障自身权益。
3、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未受偿部分按法定程序不再清偿,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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