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特别是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作为实际受害者,更有权要求民事赔偿。这一制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追求刑事公正的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权益的全面保护,确保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不仅能得到公正的审判,还能得到实质性的赔偿。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百零一条明文规定,当被告人为其构成的刑事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受到物质失去时,被害人依法享有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期间提起并参与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力。因此,若盗窃罪的受害者确实因为被告的犯罪行为而承受了物质损失,那么他们便有权利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索求因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物质损失的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特别是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作为实际受害者,更有权要求民事赔偿。这一制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追求刑事公正的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权益的全面保护,确保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不仅能得到公正的审判,还能得到实质性的赔偿。

吉林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不包括伤残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因同一犯罪行为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赔偿问题,由法院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在此过程中,被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请求权并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特别是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作为实际受害者,更有权要求民事赔偿。这一制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追求刑事公正的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权益的全面保护,确保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不仅能得到公正的审判,还能得到实质性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