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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之后民间借条是否会过期无效

时间:2026.02.01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914人
律师解析:
民间借条诉讼时效规定
通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晓得或该晓得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要是借条约定了还款期,从到期日起算时效;
没约定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债务人准备时间,期满后算时效。
时效届满,债务人有抗辩权,债权人能起诉,但可能败诉
若期间有主张权利等致时效中断情形,时效重新计算。

案情回顾:

小许借给小丽一笔钱,并出具了借条。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此后小许一直未向小丽主张还款。多年后,小许急需用钱,便要求小丽还款,小丽却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小许认为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己随时可要求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小许可随时要求小丽还款,但需给其一定合理准备时间。
2、小许多年未主张还款,若小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小许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3、若小许在之前有向小丽主张过权利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则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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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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