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后,
夫妻共同债务不是简单各担一半。
首先用
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够时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法院判。
2.认定
共同债务要符合规定,像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
债务才算。
3.
离婚协议或判决的债务分担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
债权人。
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或双方还全部债务。
多承担的一方能向另一方追偿。
所以
债务承担复杂,要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承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各承担一半,小丽则认为应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再协商。双方协商不成,且债权人小胡向小朱
追讨全部债务,小朱偿还后认为小丽也应承担一半,遂引发
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以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双方可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所以并非简单各担一半,小丽的观点有法律依据。
2、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分担的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小胡有权要求小朱承担全部债务,小朱偿还后,若承担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有权向小丽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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