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酒后驾车被查获后,预计多长时间内能够得到判罚结果酒驾案中,若涉及到判刑问题,则法院通常在一审阶段将最长六个月作为法律规定的最终期限,以便对此类案件做出准确、公正的判决。在处理公诉案件时,人民法院的宣判期限应遵循以下标准:自案件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宣判,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复杂程度较高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的特别许可,可将审判期限延长三个月。

醉酒驾驶法律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一审时限最长六个月。但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需在收案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对可能判死刑、涉及民事诉讼或案情复杂的案件,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审判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