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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需向女方作出什么赔偿

时间:2026.01.20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10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男方离婚不必向女方赔偿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要是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的女方在离婚时能主张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2.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
补偿数额和方式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小朱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小丽发现后,决定与小朱离婚。同时,小丽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小朱工作负担了较多义务,要求小朱给予赔偿和补偿。小朱则认为男方离婚一般无需向女方赔偿,拒绝小丽的要求,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男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小丽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了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小朱请求补偿,补偿数额和方式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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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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