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协商:
直接和大公司沟通货款金额与支付时间,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凭证。
2.发函:
协商不成,发加盖公章的
催款函,要求限期支付,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并留存凭证。
3.
起诉:
上述方法无用,准备合同、送货单等
证据,向有
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
可
申请财产保全。
4.执行:
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冻划存款、查封拍卖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与小李所在大公司有业务往来,大公司
拖欠小朱公司货款。小朱公司先与小李公司协商,明确货款金额和支付时间并保留协商凭证,但协商无果。之后小朱公司发催款函,以
书面形式要求对方限期支付货款,也未得到有效回应。于是小朱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
追讨货款,准备好合同、送货单等证据
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
转移财产。
案情分析:1、小朱公司在追讨货款时先进行协商并保留凭证,这种做法符合
合法追讨债务的流程,协商是解决
纠纷的常见方式,保留凭证也为后续可能的法律行动提供了证据支持。
2、协商无果后发催款函,以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对方支付货款,且按规范流程加盖公章并留存凭证,进一步为追讨货款做好准备。
3、在催款函也无法解决问题时,小朱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准备证据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还可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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