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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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费用问题,实际上并无法律明文规定其统一标准,而主要依赖于律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律师个人的专业素养和经验。律师收费通常涵盖了咨询费、代理费等多个方面,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与律所进行商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当律师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时,可酌情减收或者免除相关费用。

在本人享受取保候审期间,虽可与被告方另行会面,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获执行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县城;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立即在合理时间内告知并报备给执行机构等。此外,对于任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如需采取逮捕措施,则可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拘留处理。

作为辩护人的律师有权与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并进行沟通交流。具体来说,辩护律师可凭借其本人的律师职业资格证、受聘于某律所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等相关材料,向看守所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在此情况下,看守所应尽快为辩护律师安排会见事宜,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在看守所内,被拘留者如何与律师会面关于律师会见的规定如下:首先,律师在进行会见时必须携带律师执业证件、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会见函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函等相关文件;其次,在完成窗口的相关会见手续之后,根据各个看守所各自独立的门禁系统,方可进入会见场所。具体而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辩护律师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及通讯交流。

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看守所家属的探访次数,具体的探访次数通常由各个看守所的管理制度以及案情来决定。在案件的调查、检控、审理阶段,家属的探访可能会受到限制,每月一两次甚至被禁止。但是在案件审结后,如果被羁押者表现良好,探访的频率可能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