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经营纠纷精选解答 > 互联网企业外资控股有何限制

互联网企业外资控股有何限制

时间:2026.01.19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861人
律师解析:
1.互联网企业外资控股限制依业务类型而定。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像固定通信、蜂窝移动通信等,外资比例不能超50%。
2.从事新闻网站、网络出版等业务,外资禁止控股。
3.增值电信业务若不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可允许外资控股。
4.企业要根据自身业务,对照法规明确外资控股限制,保证合规运营。

案情回顾:

小朱、小胡和小丽三人打算成立一家互联网企业,小朱和小胡是国内投资者,小丽是外国投资者。他们计划开展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在确定股权结构时,小朱和小胡认为外资控股应有所限制,但小丽觉得自己可以控股。对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外资控股情况,三人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若不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内容,依据相关法规可允许外资控股,所以小丽在该业务上有控股的可能性。
2、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属于外资禁止控股的业务类型,因此小丽不能在这项业务上控股。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对照法规明确外资控股限制,以确保合规运营。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