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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商铺是否可以做分割处理

时间:2026.01.18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1.共有商铺可分割,但要按规定来。
按份共有人能随时要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没了或有重大理由时可要求分割。
2.分割方式有三种。
能物理分割且不影响功能的,可实物分割;
不能实物分割的,可出售商铺分价款,即变价分割;
还能让部分人取得所有权,补偿其他人,即作价补偿。
3.分割要共有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按份共有一间商铺,小朱占40%份额,小李和小胡各占30%份额。小朱因资金周转问题,要求分割该商铺,但小李和小胡认为商铺经营状况良好,分割会影响收益,不同意分割。小朱表示自己作为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双方就分割事宜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所以小朱有权请求分割该按份共有的商铺。
2、分割共有商铺的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如果该商铺能进行物理分割且不影响整体使用功能,可进行实物分割;若无法实物分割,可采取变价分割即将商铺出售按份额分配价款,或作价补偿由部分共有人取得所有权并补偿其他共有人。
3、分割应先由共有人协商一致达成分割协议,现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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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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