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赌博产生的
欠条不具
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违反
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赌博是明令禁止的
违法活动,所涉
债务是非法债务。
2.此类欠条的基础是非法赌博行为,不满足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件。
3.若有
证据证明欠条源于赌博,如
证人证言、聊天记录或录音等,法院不会支持
债权人追债诉求。
即它不受法律保护。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参与赌博活动,赌局结束后小朱输给小李一笔钱。小李要求小朱写下欠条,表明欠款事实。之后小李持该欠条向小朱
追讨欠款,小朱则认为该欠条是因赌博所写不应具有效力,拒绝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李遂将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赌博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所以基于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
2、此欠条的基础
法律关系是赌博这一
非法行为,不符合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件。若小李无充分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合法用途,而小朱能提供证据,比如
证人证明该借款用于赌博等,法院不会支持小李要求小朱偿还欠款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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