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被告有承担
诉讼费用的义务,
败诉方通常要负担费用。
若被告败诉,得承担
案件受理费等。
2.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按案件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
3.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法院依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确定费用分担。
4.原告
撤诉获准许,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调解结案的,费用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决定。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胡为原告,小丽为被告。庭审结束后,小胡考虑到与小丽后续还有合作可能,便向法院申请撤诉,且法院准许。但此时,小丽认为即便小胡撤诉,自己在应诉过程中也花费了时间和精力,不应全部由小胡承担案件受理费,双方就诉讼费用的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在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准许的情形下,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本案中小胡申请撤诉,法院也已准许,所以从法律规定角度,案件受理费应由小胡负担。
2、小丽虽认为自己应诉有时间和精力花费,但法律明确规定此情形下诉讼费用承担方式,所以小丽要求改变诉讼费用承担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若双方是调解结案,诉讼费用的负担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才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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