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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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的案子到底有多大,还有当地法院的规定。

如果你想打官司的话,那得符合几个条件才行。首先,就是说告状的人和事情本身要搭上边儿,直接跟案子扯上关系才能算数;其次你得知道被告是谁吧,也就是你要告的那个人;第三嘛,就是你得清楚明白地说出你想要得到啥,也就是你的诉讼请求和证据支持,这些都得讲得清清楚楚;最后,你得看看这个事儿是不是在法院管的范围内,不然就该去别的地方闹了。所以说呀,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告别人欠钱不还这种事,其实根本用不着暂住证。

这就是说,假如法院决定让大家都看到这件事怎么处理,那就至少要在开庭前几天就把当事人的名字、发生什么事、哪天在哪儿开庭这些事情告诉给大家知道。通常这时候会有个公告的过程。具体到我们老百姓打官司的时候,你去不去法庭,要看你遇到的是什么样的情况。比如说,如果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你可能得去法庭一趟或者好几趟,参加庭审、对证据发表看法、说说你自己的想法之类的。

当然,这是默认的规则。可是,如果被告住的地方跟他平时待的地方不一样的话,那就得去他平时待的那个地方的法院了。说到这个“平时待”的地方,其实就是看你有没有办过居住证。所以有时候为了证明被告到底住在哪里,可能就得拿出居住证或者别的什么能证明他常住的东西出来。但是,法律上说了,要不要居住证并不是必须的,除非法院特别要求你拿出来才能决定在哪儿开庭。

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比如咱们遇到的欠钱不还这种事情,通常都要提前好几天跟我们这些当事人还有其他相关人员打招呼,告诉他们什么时候要去法庭听审了。这个意思就是说,如果这个案子是公开审理的话,法院就会把我们的名字、案子的原因,还有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都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不过,这个法律条款里面并没说清楚欠钱不还的案子到底得开几次庭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