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
简易程序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一般立案起六个月审结,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六个月,再延需报上级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
速裁程序受理后十日内审结,可能判一年以上
有期徒刑可延至十五日;
简易程序受理后二十日审结,可能判三年以上可延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
公诉案受理后二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
行政诉讼:
简易程序立案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普通程序立案起六个月内作
一审判决。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小何与小静因行政许可引发争议提起行政诉讼,按普通程序进行。小许因
涉嫌犯罪被
提起公诉,适用普通程序。各方均关注案件
审理期限,不同类型
诉讼审理期限规定不同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2、刑事诉讼速裁程序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可延长至十五日;简易程序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公诉
案件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3、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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