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判决执行专题 > 未签收判决书

未签收判决书

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由送达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实在不能送达的只能公告,并采用拍照;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就视为送达,判决书生效。送达后15天上诉期,15天后未上诉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发出公告60天,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即视为送达。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说明情况,公告期为60天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