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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眼皮失败司法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法院鉴定双眼皮失败:眼型不美观:主要体现在双眼皮外形与五官不协调,患者眼裂短,形成双眼皮宽,眼睛变圆,切口下缘眼轮切除不够双眼皮臃肿不自然。形成三角皮:切口上方眼轮匝肌去处过多,致使上睑皮肤与深部组织粘连形成三眼皮。或者采用埋线法出现原有双眼皮粘连线未分开,造成原有双眼皮线与新设计的双眼皮线形成三眼皮。眼部留下切口疤痕:手术消毒不净造成切口感染,切口缘不整齐对合不良。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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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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