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罚

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共同研究确定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3-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