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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 连带责任

您好,先付责任是指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中间责任人首先承担直接责任,请求权人只能向中间责任人请求赔偿,中间责任人在承担了中间责任之后,有权向承担最终责任人追偿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特殊形态。承担先付责任的侵权行为形态是"必要条件+政策考量"的竞合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类型是指符合必要条件的竞合侵权行为的要求,但是基于政策考量,规定间接侵权人先承担中间责任,之后向直接侵权人追偿以实现最终责任的竞合侵权行为。并合责任是指基于一个侵权行为事实而使受害人同时产生两个赔偿请求权,两个赔偿请求权的关系是并存的,受害人可以同时向不同的责任人请求赔偿的特殊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形态。对此,有很多人反对这个规则,认为受害人不可以基于一个损害事实而获得超出自己损害范围的赔偿。并合责任的规则是:首先,实行工伤保险优先原则,无论怎样,受害的劳动者都有权请求工伤保险理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次,受害的劳动者取得工伤保险赔偿后,不实行请求权让与,仍然享有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最后,劳动者可以另行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第三人应当对受害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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