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名誉毁谤专题 > 情节严重才算诽谤罪

情节严重才算诽谤罪

诽谤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诽谤罪,要注意,如没有点名点姓的或虽然点名点姓,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信息是事实存在的。不符合《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不构成诽谤罪。若是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且也在互联网络上进行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司法实务中,审理此类罪名时,首先可以调解。其次根据情节轻重和有无严重后果,一般掌握三年以下刑期或者拘役管制,而实际上多关判缓刑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盈科王雨昕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事务
咨询律师
盈科王雨昕律师

帮助人数: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