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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担任监护人

近年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出台《意见》,对处理监护人的侵害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其中,明确规定有性侵害未成年人等七种情形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赋予民政部门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及依法院指定担任监护人的权利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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