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法一般包括三部分:
(一)标题
借据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
1、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写上“借条”或“借据”字样。
2、在第一行空两格后写上“今借到”作为标题,而正文的其它内容放在下一行顶格写, 其实这是一种省去标题的借据的写法。
(二)正文
正文要写明下列一些内容:
1、从哪里得到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要写出所借的钱物的数目及物品的品种、型号、式样、规格等。借出方也需写清楚。从单位借出的钱物要写上所为何用。
2、写明归还的具体日期或大致时间,有较为复杂的情况,则要写明具体归还的方法。
(三)落款
要写上写借条者的单位名称和经手人姓名或借方个人的姓名。必要时需加盖公(私)章,以示负责。单位、个人名称前一般写上“立据人”或“借款人”字样。
在署名上还要写上借钱物的具体时间。年月日要写齐,不要只写月日。
因此要是当事人进行口头上的借款约定,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这样的形式很有可能引发一些纠纷的产生,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如果是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的话,那么发生纠纷之后,至少还有一个约定的凭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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