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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劳动仲裁

在你处于孕期、产期、一年哺乳期内,在你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能依据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规定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同意解除,那么单位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单位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没有代通知金。如果你不同意解除,那么单位不得解除,只能等到你一年哺乳期结束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或第四十一条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基数是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如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上班月数)的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提成、年终奖等)。只要之前单位缴纳过生育保险的,建立了个人账户的,那么就可以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津贴。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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