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4、四是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如车船票、飞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之上。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