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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一)公司法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其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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