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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刑事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当事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3.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4.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5.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质证和辩论、发表意见;6.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7.对生效裁判提出申诉等。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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