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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与传销

非法集资有两种,一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种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银行业的相关规定,私人不允许公开吸储,特征是以广而告之的形式,对外宣称高利息,吸收公众的存款。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项目、广而告之等形式,对不特定人群进行诈骗。两种罪的区别是,前款罪只是为了借钱,有还的意愿;后款罪是诈骗手段,没有还的意愿。 传销也是刑法规定的罪名。有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的嫌疑人,采取金字塔式发展下线的方式进行犯罪活动,是集资犯罪和传销犯罪的竞合,从一重处理。 望采纳!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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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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