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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入室盗窃量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二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两年内盗窃三次的,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因此的,入室盗窃罪的成立应当在认定之后再进行确认罪行,并作出处罚。盗窃人员若是没有被抓获的,执法人员应当第一时间进行抓获,减少案发的最小损失和损害。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己财物的存放,保管好自己的切身财物。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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