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侵害著作权赔偿数额时,先算权利人因侵权的实际损失,可用权利人销量减少量乘每件作品合理利润,或侵权复制品销量乘权利人每件作品合理利润。
(二)若实际损失难确定,按侵权人因侵权的违法所得算,即侵权销售金额扣除合理成本。
(三)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都无法确定,适用法定赔偿,赔偿额在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由法院综合多方面情节确定。
(四)故意侵害著作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数额基础上按一倍至五倍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